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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林志函/台北報導】 2013.07.05 02:13 am  
  
男子吳崑茂想討回投資錢,得知北市府前捷運局長陳椿亮的妻子也是投資人,夥同高雄市新聞記者公會理事長劉大釧要陳家「處理」,出面取10萬元時被捕;台北地院認為2人認罪並與陳家和解,依恐嚇取財得利罪判刑5個月,可易科罰金、緩刑2年。

吳崑茂投資記帳士事務所100萬元,不甘心事務所曹姓女負責人未依約償付本利,得知曹女是陳椿亮妻子的表妹,陳妻也是投資人後,在去年2月5日下午,傳簡訊給陳妻表示有事商討。

過兩天,吳再傳訊息給陳妻「我一定要招待記者會,捷運局長夫人開地下錢莊,賺利息3千萬。」並致電陳椿亮:「我有很多山線海線的朋友!」

陳將名譽受損。

陳椿亮一家人假裝願出面,委託兒子付吳崑茂、劉大釧10萬元,並報警;吳、劉收錢時被逮。



出處: 恐嚇前捷運局長妻子 吳崑茂緩刑2年 - 審判審檢警調 - udn城市http://city.udn.com/54532/4983093#ixzz5V5hqVUIX

 

文章出處:http://city.udn.com/54532/4983093#ixzz4EIxpvzP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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